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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19年专职教师暑期工程实践的通知
2019-12-26 15: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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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浦教发〔2019〕第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相关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安排了部分青年教师进行暑期工程实践活动。
经审核,现将2019年暑期工程实践结果公布如下:
机电学院:陈美玲(31天)、石瑶(31天)、朱铝芬(31天)、张云(31天)、沈洋洋(42天)、徐海璐(30天)
商学院:吕春英(31天)
艺术学院:张轶哲(48天)、程路平(14天)
如对公布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教发中心马老师,电话:025-66205083。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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