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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概要: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语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苏语函〔2021〕2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教师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赛以“透过经典学党史”为主题,通过诵读、书写、讲解中华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旨在引导全体教师深刻理解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自觉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规范准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结合不同学科教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好党的百年光辉历程。
二、参赛对象及组别
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1年以上的在职教师,组别为:大学教师组。
三、参赛流程
(一)资格预选赛(6月15日前)
1.比赛形式
参加“诗词经典素养测试”(含模拟答题演练、AI智能背诵测评等)。
2.参赛方式
(1)电脑端,教师个人登录“江苏学习在线”(www.js-study.cn ),凭手机号注册用户,进入大赛专栏,扫描页面上“最美诵读”小程序二维码参加测试。
(2)移动端,微信关注“江苏学习在线”,从公众号之“学习中心”或服务号之“热门活动”菜单中,进入“教师语言能力大赛”专栏参加测试。
3.注意事项
每位选手有3次测试机会(以正式提交为准),测试合格且符合参赛对象条件可获得参加初赛资格。
(二)初赛(6月25日前)
1.比赛形式
教师提供参赛视频(视频要求见附件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3),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2.学院填报
6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统一填报本单位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马倩,66205083),参赛视频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60127632@qq.com。
3.学校上报
学校经过评审后,可推荐大学教师组作品3个至省级复赛。
(三)复赛(7月8日至8月15日)
1.比赛形式
以视频形式线上进行(视频要求见附件2)。
2.复赛过程
(1)复赛教师在7月8日-10日,登录“江苏学习在线”网站,进入大赛专栏,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上传参赛作品。
(2)7月10日至11日,学校进行审核确认。
(3)7月12日至20日,参赛作品在“江苏学习在线”“JSBC我爱古诗词”公众号等平台展示。
(4)7月21日至8月10日,专家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3)。
(5)8月15日前公布复赛成绩。
3.注意事项
上传作品仅可通过电脑端进行。
四、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每组别按照参赛人数比例设置奖项,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教师进入省级决赛(特等奖3名、一等奖3名、其余选手为二等奖);排名在前16%至30%的教师为三等奖;前31%至50%的教师为优秀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二)激励措施。特等奖教师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和“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优先推荐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语言文字类省级以上培训及研修项目。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作品汇总表(初赛)
附件2: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复赛作品参赛要求
附件3: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评分标准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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