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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首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4-24 1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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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有关要求,学校将开展首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首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圣文顺、李海霞、杨奇维、迟英姿、陈美玲、黄承宁、魏忠(按姓氏笔画排名)

   二、考核内容

   依据《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20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评价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科研业绩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培养对象成果专家审核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汇报主要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和今后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汇报,重点汇报培养期内教学和科研相关任务及完成度,每人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五、材料要求

   1.参照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培养期间的教学、科研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填写《2020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2020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培养期内获奖证书、科研项目材料、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或参编教材等复印件,须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顺序胶装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参考附件4)。

   3.期满考核表中“八、所在部门意见”,请各部门对培养对象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表现及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给出评定意见。

   4.材料提交,请相关教师于5月17日前将《2020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2)(Word和PDF版)、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成一个PDF)(一式六份)和附件3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邮箱21035444@qq.com。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66205042。

 

 

附件

   1.印发《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2020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

   3.2020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4.2020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佐证材料目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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